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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區分幹線道與支線道? 交岔路口車禍時的肇責為何?

台灣如何區分幹線道與支線道?
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:最優先的判斷依據為道路交通標誌、標線、號誌之指示。例如,在無號誌路口,若支線道設有「讓」字標誌或閃光紅燈,則表示支線道車應禮讓幹線道車先行。
車道數:若未設標誌、標線或號誌劃分幹、支線道,則以進入交岔路口之車道數計算,含快車道、慢車道、左、右轉車道、車種專用車道、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。車道數較多者為幹線道。
道路等級:若車道數相同,則以道路等級較高者為幹線道。例如,國道為幹線道,省道為支線道。
在無號誌路口時,應遵循以下路權原則:

支線道車禮讓幹線道車
轉彎車禮讓直行車
左方車禮讓右方車
簡單來說,就是「主幹線車→直行車→右方車」這樣的行駛順序。

在實際行駛時,駕駛人應注意觀察道路標誌、標線、號誌,並依循上述路權原則,禮讓其他車輛通行,以維護道路交通安全。

依道路交通安全規 則第102條規定,交岔路口發生車禍時的肇責為何?

一、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,應按照路權大小來判斷,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如下:

 汽車在十字路口行駛或轉彎時,應遵守交通信號燈或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。如果同時有信號燈和交通指揮人員指揮,以指揮人員的指揮為準。
在沒有信號燈或信號燈故障且沒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的十字路口:- 支線道上的車輛應暫停讓幹線道上的車輛先行。如果沒有標誌、標線或信號劃分幹線和支線,車道較少的車應暫停讓車道較多的車先行。車道數是以進入十字路口的車道數計算,包括快車道、慢車道、左轉車道、右轉車道、專用車道、機車優先道及調撥車道。但根據交通部99年4月22日的解釋,車道數是以駕駛人行車方向進入十字路口的實際車道計算,而不是以該道路雙向車道計算。
   車道數相同時,轉彎車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;如果都是直行車或轉彎車,左邊的車應暫停讓右邊的車先行。
   在交通擁擠時,應在停止線前停下,與對面車輛互相禮讓,交替通行。
二、交通事故當事人常有疑問:幹道車距離路口較遠,支道車已進入路口才被幹道車撞上,責任是否由後進入路口的幹道車負擔較大?

根據交通部路政司69年8月21日的解釋:支線道上的車輛在無信號燈及無交通指揮的十字路口,必須暫停讓幹道上的車輛優先通行,確認安全後才能進入幹道或穿越幹道。並沒有規定如果幹道車距離交叉路口五十或一百公尺外,支道車可以不讓幹道車先行。
因此,如果支道車與幹道車發生碰撞,不能因為支道車先進入路口,就主張責任在後進入路口的幹道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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什麼是楔形標線-精選 #交通法規 #車寶貝汽車百貨

什麼是楔形標線?

楔形標線是一種道路標線,通常呈現為一組平行且逐漸靠攏的斜線,看起來像一個「V」字或楔形。這種標線通常用於交通管理,主要作用是引導車輛的行駛方向,警示駕駛員注意道路的變化,或者提醒即將到來的路況改變。

《台灣楔形標線的來源》

台灣楔形標線是參考日本的道路設計。是一種利用白色方塊標線,讓駕駛人在視覺上感受到路幅寬度縮減,以降低行車速度,提升行車安全的標線。

日本在1980年代開始推行楔形標線,並證實其確實能有效降低車速。因此,台灣在2011年也開始試辦楔形標線,並逐步推廣至全台。

《楔形標線常用的區域》

1.合流區域:在高速公路或者主幹道上,楔形標線常用於車道合併區域,引導車輛安全地進行車道合併。

2.分流區域:在道路分叉點,楔形標線可以用來引導車輛分流,確保車輛有序進入不同的車道,避免混亂。

3.減速區域:在減速帶前或學校、行人穿越道等需要駕駛員減速的區域,楔形標線可以提醒駕駛員減速,提高安全性。

4.障礙物繞行:在路面有固定障礙物的地方,例如路燈柱、交通島,楔形標線可以引導車輛繞過障礙物,防止碰撞。

5.提醒變換車道:在車道即將終止或需要變換車道的地方,楔形標線可以提前警示駕駛員,便於其提前做好變道準備。

楔形標線的主要目的是增強道路安全,幫助駕駛者更好地理解和預測路況,從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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汽車 機車 如何禮讓行人-如造成行人受傷或死亡有什麼罰則-精選

汽機車如何禮讓行人? 如造成行人受傷或死亡有什麼罰則?

汽機車停讓標準

根據台灣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規定,汽機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:

●行經設有讓行標誌、標線或號誌之處所,應暫停讓行。
●行經行人穿越道時,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。
●轉彎時,應暫停讓直行車先行通過。
●行經未設有號誌之交岔路口時,應先讓行駛於他方道路之車輛先行通過。
●行經狹路時,應先讓行駛於他方道路之車輛先行通過。
●行經上下坡路時,應先讓行駛於上坡之車輛先行通過。
●在道路上行駛,遇有下列情形時,應暫停讓行:
●行人正在穿越道路。
●學校上下學時間,有學生正步行穿越道路。
●有行人、學生、殘障人士或其他行動不便者在受保護設施內或附近穿越道路。
●有救護車、消防車、警備車、工程車、搶救車執行任務時。
●有公車在站牌處上下客時。
●有行人、學生、殘障人士或其他行動不便者在受保護設施內或附近穿越道路。
●有救護車、消防車、警備車、工程車、搶救車執行任務時。
●有公車在站牌處上下客時。

汽機車不停讓罰則

汽機車違反前述規定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第1項規定,處罰鍰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。

汽機車不停讓造成行人死亡罰則

汽機車駕駛人違反前述規定,致人受傷者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第2項規定,處罰鍰新臺幣7200元以上、36000元以下,並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。

汽機車駕駛人違反前述規定,致人死亡者,依據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2條第3項規定,處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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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速40公里,扣牌加罰款-精選 超速 扣牌 罰款 罰單

超速40公里,扣牌加罰款!!

自2023年6月30日起,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,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,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40公里以上,將以危險駕駛舉發,除處新臺幣1萬2,000元至3萬6,000元罰鍰外,並當場禁止其駕駛,另吊扣汽(機)車牌照6個月。

超速40公里有多危險?

根據交通部統計,2022年全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中,有2成5是肇因於超速,其中超速40公里以上的事故,死亡率更是高達5成。

超速40公里,扣牌6個月,影響生活大!

汽車牌照被吊扣6個月,代表車輛無法上路行駛,將嚴重影響日常生活,包括:

上班、上學
出門採買
洽公、出差
休閒娛樂
交通安全,人人有責!

請駕駛人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勿超速行駛,以免發生事故,造成自身及他人傷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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扣牌流程 該如何領回車牌? 法規 吊銷 領牌

扣牌流程~該如何領回車牌?

【車牌吊扣】

車牌吊扣是指依法將車輛牌照吊扣一定期限的行政處分。車牌吊扣的依據是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0條至第43條。

【車牌吊扣的情形】

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40條至第43條規定,車牌吊扣的情形包括:

酒駕: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以上,或吸食毒品或麻醉藥品後駕車。
超速:超過道路速限40公里以上。
危險駕駛:以危險方式駕車,如蛇行、甩尾、競速、逼車等。
無照駕駛:未取得駕駛執照駕車。
拒絕接受酒精或藥物檢測。

【車牌吊扣的流程如下】:

警方攔查違規車輛,並依法開立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決書。
民眾收到裁決書後,應於15日內繳納罰鍰。
民眾繳納罰鍰後,應於10日內至轄區監理機關辦理車輛牌照吊扣手續。
監理機關受理後,將車牌吊扣,並將車輛牌照收繳。

【車牌吊扣的期限依違規的情形而定,如下】:

酒駕:吊扣2年。
超速:吊扣1個月至3個月。
危險駕駛:吊扣6個月。
無照駕駛:吊扣1個月至3個月。
拒絕接受酒精或藥物檢測:吊扣2年。

車牌吊扣的期限屆滿後,民眾可持繳納罰鍰證明文件,至轄區監理機關辦理車牌吊扣贖回手續。監理機關受理後,將車牌發還給民眾。

【違規點數】

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規定,除依規定處罰外,並得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1點至3點。違規點數的計算方式如下:

酒駕:經測試檢定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.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百分之0.05以上,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,並吊扣駕照1年至2年,記違規點數35點。
超速:1~3點。
闖紅燈:記點3點。
危險駕駛:以危險方式駕車,如蛇行、甩尾、競速、逼車等,記點3點。
無照駕駛:未取得駕駛執照駕車,記點6點。

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每達12點者,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;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汽車駕駛人於一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,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完成講習後,扣抵違規點數2點;其扣抵,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,1年內以1次為限。

【車牌贖回】

以台中市為例,民眾如有車牌吊扣的情形,可至台中市政府交通局監理服務中心辦理。

民眾辦理車牌吊扣贖回手續時,需攜帶以下文件:

繳納罰鍰證明文件
車輛行照
身分證或駕駛執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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違規記點 查詢 違規停車 罰款 違規記點消除

違規記點 查詢與說明

違規記點查詢與說明

【違規記點查詢】

駕駛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違規記點情形:

監理服務APP:下載「監理服務APP」並註冊後,即可透過APP查詢違規記點情形。
監理服務網:至監理服務網 https://www.mvdis.gov.tw/m3-emv-vil/vil/driverPenalty#gsc.tab=0 查詢違規記點情形。
超商多媒體服務機:至全台7-ELEVEn、全家便利商店、OK超商、萊爾富等超商的多媒體服務機,點選「監理服務」→「違規記點查詢」,即可查詢違規記點情形。
違規記點說明

汽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者,除依規定處罰外,並得依對行車秩序及交通安全危害程度記違規點數1點至3點。違規點數的計算基準為違規行為日,吊扣(銷)的紀錄則以吊扣(銷)確定執行之日為計算基準。

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6點者,得申請自費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完成講習後,扣抵違規點數2點;其扣抵,自記違規點數達6點之日起算,1年內以1次為限。

駕駛人於1年內記違規點數達12點以上者,吊扣駕駛執照2個月;2年內經吊扣駕駛執照2次,再經記違規點數者,吊銷其駕駛執照。

【注意事項】

違規記點資料以監理單位系統資料為準,如有疑義,請向監理單位洽詢。
違規記點紀錄除依法規定不得公開外,不得作為其他目的之使用。

駕駛人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,避免違規記點。如有違規記點,可透過上述方式查詢違規記點情形,並依規定辦理扣抵或繳納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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